世界周刊 2016年6月5日 问答

问答 1. 2.


问答 1.

直系亲属逾期居留豁免方式多

读者问:

我今年29岁,男,来自台湾,2007年12月来到美国。我的兄弟都是美国公民,我的母亲是永久居民,我的父亲也是一个美国公民。就我的状况,应该如何通过家人的担保获取绿卡?

李律师答:

根据你的问题,我假设你现在没有合法的身分。如果你是单身,你母亲能透过F-2B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类别为你办理,这大概需要等七到八年。你父亲可以透过F-11美国公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类别为你办理,这大概需要等八到九年。如果你已婚,你父亲可以透过F-3美国公民申请已婚子女的类别为你办理,该类申请已积压到11年后。你的兄弟也可以透过F-4兄弟姐妹类别为你提出移民申请,该类申请也积压到12年后。

在上述等待期,如果法律变更,或者你受到245(i)条款的福利,即如果当事人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为你申请劳工纸或者移民签证,且2000年12月21日你人身在美国境内,那么他可以在缴纳1000元罚金后调整身分。如果你父母移民时符合245(i)条款,而你是家属,即使你父母移民的过程中,你已超龄,你仍然可以受到245(i)条款的福利。另外,你也可能可以在美国申请豁免,解除你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而受到十年不准再入境的惩罚。这种1-601A豁免在今年年底将会被扩大,将包括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其他类别的人。你可以根据申请的结果再决定是否回领事馆面谈,如果豁免通过,你可以去海外进行一般形式的移民签证面谈。

问答 2.

H4能工作需要配偶具有一定条件

读者问:

我现在是L-1B身分,太太是H-1B工作签证身分。我们都在同一家公司甲工作。她很快会辞去公司甲的工作而加入公司乙,并且公司乙将为她做H-1B签证转换雇主加急的申请。基于我的L-1签证剩余时间已经不多,我想转为H-4签证,并且申请工作许可证。请问:

1、因为我本来也不想在公司甲继续工作了,我应该在我接到转H-4收据通知时,还是等到我的H-4申请被批准后再通知我的公司甲雇主呢?

2、我们能够也对我的L-1转H-4进行加急申请,好让我们俩的卡和身分都能够同时获得?

3、以下那种做法比较好:我继续在公司甲工作直至我太太的H-1B签证转换雇主获得批准,还是我一寄出申请文件就可立刻辞职?

李律师答:

H-4签证持有者只有在配偶的I-140职业移民申请案被批准后,或者正在申请H-1B超过最长工作时限(六年)的延期情况下才能申请工作许可。后一情况发生在当H-1B主要申请人的劳工纸申请已待审达365天。否则你计画以H-4身分来工作是不可行的。如果你符合条件,且你以H-4身分获得了工作许可证,你能否工作将取决于你太太是否继续持有效的H1-B工作签证。

问答 3.

F4移民需维持有效身分

读者问:

我十年前来到美国,经历了一系列的移民手续,现已成为美国公民。我弟弟今年22周岁,不久前以F-1学生签证身分来到美国。我们父母均已过世。我能够为弟弟申请绿卡吗?我知道这需要很长时间,但我的申请能够帮他留在这里学习,且日后工作吗?

李律师答:

美国公民可以申请弟弟,但等候期大概要12年左右,并且你刚才描述的情况无法加快F-4兄弟姐妹签证配额的时间。另外,以F-4类别为他递交I-130亲属移民的申请,无法让他在等候期的12年留在美国。他必须维持有效的非移民身分,才可被认为是合法留在美国。

依你弟弟的情况,未来或许有其他类别的移民选择,例如,如果他是单身,可以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;或者用其他传统路径如完成学业,获得实习生(OPT),然后或许可以申请专业的H1-B工作签证,最终由雇主担保申请职业移民绿卡。

问答 4.

公民可担保新结婚丈夫获得绿卡

读者问:

我们最近才结的婚,我先生大约两年前以F-1学生签证的身分来到美国。他现在仍然在纽约大学修读硕士学位。你能够告诉我为他担保申请绿卡必须填写那些移民表格吗?

李律师答:

为回答你的问题,我先假设你是美国公民。以婚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需要为外籍亲属递交I-130申请表,I-485调整至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表,及你们双方的G-325A家庭履历表。如果他希望在审理期间旅行,要递交I-131回美纸申请表,以及I-765申请工作许可证的表格。同时,他还需要I-693医疗体检表,及你必须为他递交I-864经济担保书的表格。你可以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的网站(uscis.gov)找到相关的表格与说明。

问答 5.

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对申请EB1A较有利

读者问:

我有生物化学领域的硕士和博士学位,并有20篇刊登在同行评审期刊上的科学论文。这是否足以让我透过科学领域的特殊才能为自己担保移民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在特定领域拥有顶尖的技术,你或许可以依国家利益豁免类移民,但要提出证明你有高级学位,以及如果你无法移民可能会损害到国家利益。其它自己担保的类别如EB-1A杰出人才,你虽然发表过文章,但看来有些勉强。当然,如果你为第一作者,在有声望的期刊如《科学》或者《自然》发表文章,对EB-1A的申请会有很强的说服力。不然的话,你需要透过一个机构或组织,聘用你为杰出教授或研究者,但以EB-1B类别,不是真的自己担保。你也可能需要另一个资格,而不是仅出版过文章。

问答 6.

与非法移民结婚无限制

读者问:

我认识一位很好的人,唯一不好的就是他没有合法身分,被移民局抓过,现有移民保释金。这种情况下我能跟他结婚吗?

李律师答:

美国移民法律没有任何条文阻止你跟一个有移民保释金的人结婚。但透过婚姻你是否可以帮他解决他的移民问题,又是另外一回事,这当然要看他案子的具体情况。

 

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,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,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,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,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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